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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曹笑)1月8日,省紀委通報,日前,省紀委對省環境保護廳污染防治處原處長趙向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趙向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趙向歲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趙向歲開除黨籍處分,並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原標題:省環保廳污染防治處原處長趙向歲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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